为进一步加强汤原县公安机关工作力量,解决警力不足问题,根据《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文件要求,经汤原县委、县政府同意,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此次计划招聘30人,共设勤务辅警岗5个。勤务辅警岗实行24小时倒班制工作模式,并应服从公安机关工作安排。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汤原县公安局2025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公开考试聘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年龄为18(含)周岁以上、35(含)周岁以下,即1989年9月8日(含)至2007年9月7日(含)期间出生的;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但应当在所签劳动合同期限内取得大专(含)及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后不予续聘;应聘人员毕业证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5年9月7日(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5.具有汤原县行政区划内户籍;
6.身心健康,符合招录人民警察的体能测评、体检标准;
7.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和其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疾病;
8.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能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辅警工作,能够适应加班、夜班及执行各种勤务。
(二)不得报考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收容教育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7.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笔试成绩加5分
1.烈士的配偶和子女;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3.因公牺牲辅警的配偶、子女;
4.退役军人;
5.见义勇为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拟聘人选等程序进行,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汤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tangyuan.gov.cn/)、汤原县公安局2025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网站(https://tyfj2025.ibaoming.net/)(以下简称“报名网站”)发布。
(二)报名操作流程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https://tyfj2025.ibaoming.net/),按要求完成注册、报名、打印准考证、成绩查询等操作。
1. 网上报名。应聘者可于2025年9月8日9:00-2025年9月12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进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者须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对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加分条件计算时限截至2025年9月7日(含)。笔试加分现场审核通知将在汤原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tangyuan.gov.cn/)和报名网站(https://tyfj2025.ibaoming.net/)发布。对审核通过人员予以公示;未按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2.网上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于2025年9月8日9:00-2025年9月13日9: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审核通过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规定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或适当降低比例。报考人员应于9月13日及时关注报名网站,查看所报考岗位是否缩减招聘人数、降低开考比例或被取消。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于2025年9月14日12:00前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限改报1次。未按时完成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3.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佳木斯市。报名成功的考生须关注报名网站(https://tyfj2025.ibaoming.net/)的通知,下载和打印准考证,并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与报名网站技术支持部门联系,电话为:400-1629-400转1691。
(三)笔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卷面成绩的30%)和专业知识(占笔试卷面成绩的70%)。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专业知识以公安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本次考试笔试总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不能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笔试总成绩=卷面成绩+加分。
2. 成绩查询。笔试总成绩查询时间关注后续公告。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https://tyfj2025.ibaoming.net/)自行查询本人笔试总成绩(含加分)。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总成绩当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汤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成绩复核。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四)体能测评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体能测评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10: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环节的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相应增加体能测评人数。未达到规定体能测评10:1比例的岗位,可按规定适当降低比例。体能测评不合格的报考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者参加体能测评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体能测评属于剧烈运动,为确保自身安全,个人身体存在无法坚持体能测评情况(如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等疾病的以及处于妊娠期等不适合剧烈运动)的报考者,不宜参加。如坚持参加体能测评发生意外,后果由报考者个人承担。报考者及直系亲属须在体能测评前签署《体能测评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2),并于测评当日提交。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组织程序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1.体能测评项目及通过标准: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组1000米跑、女子组800米跑。
2.体能测评中,每名报考者纵跳摸高测评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测评不超过2次、1000米(或者800米)跑只测评1次。报考者在各个项目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通过。
3.体能测评上述三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通过。体能测评结果当场告知。报考者对本人或者他人体能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向工作人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者申请举报的不予受理。
4.体能测评原则上只组织一次,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参加体能测评者或者自愿放弃体能测评者一律视为不通过。体能测评不合格的报考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面试
1.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在体能测评合格的报考者中,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相应增加现场资格审查人数。如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可按规定缩减招聘人数、取消招聘岗位或降低面试开考比例(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拟进入面试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汤原县公安局2025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报名网站下载);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3)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
(4)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退役军人岗位需提供退伍证。
对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及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确认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空额,可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报考同一岗位通过体能测评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
3.面试安排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考生的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面试考官由7名专家组成,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通知将在汤原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tangyuan.gov.cn/)和报名网站(https://tyfj2025.ibaoming.net/)发布。
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5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50%。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以笔试总成绩、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若仍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由汤原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未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放弃体检或者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七)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者可进入考察环节。考察有关程序及标准按照《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公安部相关规定执行,并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实施,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或政治考察出现的岗位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以笔试总成绩、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若仍并列则进行加试)等额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能测评、体检及政治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汤原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并组织签订《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不少于3年零6个月,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将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上岗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管理及待遇
由汤原县公安局负责日常管理、教育培训等方面工作。被聘用人员按照我省相关规定兑现工资待遇,试用期期间,发放基础工资,并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我省相关规定进行层级评定,执行工资待遇,享有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待遇。
六、相关事项提示
1.报名人员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并及时关注查阅有关信息,以便接受有关事宜的通知,按时参加各招聘环节。若因报名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相关招聘环节及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承担。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此次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工作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本公告由汤原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咨询电话:0454-7387003;0454-7636018
监督电话:0454-7636030
附件:附件1:汤原县公安局2025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汤原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