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汤原县公安局2025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相关要求,现将体能测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体能测评考生范围
以汤原县公安局2025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名单为准(详见附件1)。
二、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及咨询电话
(一)时间
2025年10月26日早上7:30前集合,8:00准时封闭入口大门,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地点
地点:佳木斯市体育中心3号门;
导航地址:佳木斯市向阳区胜利西路295号。
(三)咨询电话
考试政策咨询电话:0454-7387003;
体能测评现场工作人员咨询电话:18603641158;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一)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包括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组1000米跑、女子组800米跑。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1.男子组
序号 | 项目 | 合格标准 | 测试要求 |
1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取最高成绩 |
2 | 10米×4往返跑 | ≤13秒4 | 取最佳成绩 |
3 | 1000米跑 | ≤4分35秒 | 单次确定成绩 |
2.女子组
序号 | 项目 | 合格标准 | 测试要求 |
1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取最高成绩 |
2 | 10米×4往返跑 | ≤14秒4 | 取最佳成绩 |
3 | 800米跑 | ≤4分30秒 | 单次确定成绩 |
(二)结果判定
1.体能测评中,每名报考者纵跳摸高测评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测评不超过2次、1000米(或者800米)跑只测评1次。报考者在各个项目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通过。
2.体能测评上述三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通过。体能测评结果当场告知。报考者对本人或者他人体能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向工作人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者申请举报的不予受理。
3.体能测评原则上只组织一次,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参加体能测评者或者自愿放弃体能测评者一律视为不通过。体能测评不合格的报考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相关要求
1.体能测评属于剧烈运动,为确保自身安全,个人身体存在无法坚持体能测评情况(如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等疾病的以及处于妊娠期等不适合剧烈运动)的报考者,不宜参加。如坚持参加体能测评发生意外,后果由报考者个人承担。报考者及直系亲属须在体能测评前签署《体能测评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2),并于测评当日提交。
2.请考生严格按照体能测评时间提前到达集合地点,以免影响整体工作进度。
3.请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评。
4.请考生根据自身情况,自备体能测评所用服装、饮用水等备品,穿软底鞋(如胶鞋、运动鞋等)进入体能测评场地,严禁穿钉鞋入场。
5.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谢绝家属陪同。体能测评结果由工作人员当场通知。考生对本人或其他人员体能测评成绩、结论有异议的,需在本组相应测评项目结束前提出,现场仲裁,逾期不予受理。体能测评结束后,考生应主动退场,不得在测评现场或附近逗留。
6.考生在测评现场须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监督和检查。对冒名顶替、无理取闹、扰乱考务秩序、辱骂威胁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7.考生在体能测评过程中,感觉本人身体不适的,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报告,终止体能测评,按照体能测评不合格处理,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8.体测当日天气寒冷,请注意防寒保暖。
9.如遇恶劣天气或其他不可抗因素,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组织实施体能测评工作。请各位考生务必持续关注报名网站(https://tyfj2025.ibaoming.net/),并保持联络方式畅通,合理安排行程,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附件1:附件1:汤原县公安局2025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名单.pdf
汤原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