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住建厅《关于扎实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排查认定的提示函》要求,对县建成区水体进行了排查,现将检测结果予以公示。
一、责任单位:汤原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二、排查目标:建成区内水体(大米河、凤鸣湖)
三、完成情况:水体抽样检测合格,没有黑臭现象。
四、公示时间:2022年6月16日起,共5个工作日。
五、公示举报受理部门:汤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联系电话:0454-7623913
七、联系地址:汤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汤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16日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扎实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排查认定的提示函》要求,对县建成区水体进行了排查,现将检测结果予以公示。
一、责任单位:汤原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二、排查目标:建成区内水体(大米河、凤鸣湖)
三、完成情况:水体抽样检测合格,没有黑臭现象。
四、公示时间:2022年6月16日起,共5个工作日。
五、公示举报受理部门:汤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联系电话:0454-7623913
七、联系地址:汤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汤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