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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来源:发改局 发布时间:2022-11-18 08:26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佳木斯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8日

 

佳木斯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为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和省政府《黑龙江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黑政办发〔2022〕4号),全面贯彻落实佳木斯市“十四五”时期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论述,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科学精神为主线,以深化科普供给侧改革为重点,着力打造社会化协同、智慧化传播、规范化建设和国际化合作的科学素质建设生态,营造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为全面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贡献力量。

二、总体目标

2025年目标:我市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12.5%,各县(市)区、各人群科学素质发展不均衡现象明显改善。初步建成氛围浓厚、设施全覆盖、创新体系完善的科技文化强市。在全社会中广泛弘扬科学精神,社会中崇尚创新的氛围日益浓厚,社会文明程度实现明显提高。

三、提升行动

重点围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培育理性思维,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科学生活方式,提高劳动、生产、创新创造的技能,在“十四五”期间实施五项提升行动。

(一)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激发青少年好奇心和想象力,增强科学兴趣、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培育一大批具备科学家潜质的青少年群体,为加快建设科技强市夯实人才基础。(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科协)

——着力培育青少年科技创新意识。积极鼓励我市各领域科技工作者走进校园,开展科学展示、医疗健康、消防演习等科普活动。广泛开展科技节、科学营、科学四小(小发明、小制作、小论文、小实验)等科学教育活动,合理组织青少年参与全国性自然科学素养类竞赛活动,让更多的青少年心怀科学梦想、树立创新志向。加强各类青少年科普教育阵地、第二课堂、学科教室、创新实验室等场馆建设,提倡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等向青少年开放。依托科技馆、图书馆、博物馆等资源,开展科技类体验活动。推进对家庭科学教育的指导,提升家长对青少年科学教育意识和能力。加强对学龄前儿童的科学启蒙,统筹学校、社会和家庭全方位协同育人。开展学生常见病筛查,通过健康讲座、发放宣传单、常见病筛查等措施,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通过专家进校园行动、学校卫生标准普及行动、中小学生健康月活动、学校教学生活环境改善行动、健康父母行动和重点人群关爱等行动,降低儿童青少年近视发生率。(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旅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气象局、市林草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

——提升基础教育阶段科学教育水平。加强学校特色课程建设,积极开展校园体育、艺术、阅读、科技创新等社团活动。将科学素养的培养贯穿于教学全过程,积极探索基于问题情境导向的互动式、启发式、探究式、体验式等课堂教学,开展验证性实验和探究性实验,加强课题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性学习等跨学科综合性教学,将科学素养的培养融入学生的生活实践中,广泛开展研学、职业体验和社会实践活动,了解科技创新成果的应用与转化,增强学生的实践体验。完善科学教育质量评价和青少年科学素质监测评估。加强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备,加大科学教育活动和资源向农村倾斜力度。(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科协)

——实施教师科学素质提升工程。将科学精神纳入教师培养过程,将科学教育和创新人才培养作为重要内容,加强新科技知识和技能培训,成立我市科技辅导员队伍,加大对中小学校科技辅导教师的培训力度。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加大科学教师线上培训力度,深入开展“送培训到基层”活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协)

(二)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以提升技能素质为重点,提高产业工人职业技能和创新能力,打造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更好服务制造强国、质量强国和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总工会)

——开展理想信念和职业精神宣传教育。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巾帼建功等活动,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强化产业工人思想政治引领、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和勇于创新的文化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市总工会)

——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在职前教育和职业培训中进一步突出安全生产、科学素质、使用技术等相关内容,构建职业教育、就业培训,技能提升相统一的产业工人终身技能体系。提高职工安全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深入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求学圆梦行动等,增加进城务工人员教育培训机会。推动产业工人队伍整体素质提升。(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团市委)

——发挥企业家提升产业工人科学素质的示范引领作用。发扬传播企业家创新精神,不断提高企业家科学文化素质,引导我市企业家在爱国、创新、诚信、社会责任等方面提升。发挥各专业学会、协会、研究会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发挥“科创中国”平台作用,积极探索建立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和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的双促进机制。推动相关部门做好物流工作者、网约平台工作者等社会群体的科学素质全面提升。(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科协)

(三)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以提升科技文化素质为重点,提高农民文明生活、科学生产、科学经营能力,造就一支适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树立相信科学、和谐理性的思想观念。重点围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绿色生产、防灾减灾、卫生健康、移风易俗等,深入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市林草局、市科协)

——大力开展农业科学教育培训,提高农民生产和创业技能。分层次、分区域、分类别、分模块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活动,统筹推进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能力提升、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等行动,培养适应产业发展、乡村建设急需的高素质农民队伍。通过开展“农科云”等咨询服务、微信信息推送、专家走进电台直播间、送科技下乡、进村入户指导等方式,全方位开展农民普及性培训活动。推进农民职业能力认定、定期举办农民创新创业大赛,激发广大农民创新热情,积极投身乡村振兴建设,为农业高质高效发展提供人才支撑。(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

——实施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引导多元主体参与农村科普。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专业技术学(协)会开展乡村振兴智力服务,推广专家大院、科技小院、院(校)地共建等服务模式,实现农村科普服务“常在乡、常下乡”。支持农民合作社、农村专业技术协会通过建立示范基地、“田间学校”等方式开展科技示范活动,引领现代农业发展。(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气象局、市科协)

——大力开展农村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的科普工作。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着力加强基层乡镇的科普基础设施及科普服务能力建设,加大对农村留守妇女儿童老人的科普服务力度。(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妇联、市科协)

(四)老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以提升信息素养和健康素养为重点,提高老年人适应社会发展能力,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适应现代社会能力明显提高,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科协)

——实施智慧助老行动。加强家庭、社区、社会协同合作,聚焦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智慧社区的需求和困难,依托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普及智能手机使用知识和技能,提升老年人信息的获取、识别和使用能力。有效预防和应对电信诈骗,提升老年人适应数字化、智能化、信息化社会发展的能力。推动医养结合机构智慧化建设,为入住老年人提供技术支持和科普服务。(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科协)

——加强老年人健康科普服务。推动老年人健康科普知识“四进”(进社区、进乡村、进机构、进家庭),组织开展老年人健康大讲堂、开展老年健康宣传周等活动,利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的新模式,普及营养膳食、心理辅导、体育健康、食品安全、用药安全、应急处理等相关知识,提高老年人身心健康、科学素养。联合养老行业协会动员社会组织、科技志愿者走进养老机构开展老年人健康科普宣讲活动。充分利用社区养老机构、科普阵地等场所为老年人提供科普服务。开展营养周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三减三健(减少盐类、糖类、油脂摄入,倡导口腔、体重、骨骼健康),推进营养餐厅、营养食堂建设。依托市网格指挥平台,建立心理服务热线,免费开展心理援助服务。开展老年健康周宣传活动,通过宣传中医养生保健、康复护理、老年人常见病和慢病防治等老年科普知识。对65周岁以上老年人,纳入健康管理,评估健康状况,进行家庭医生签约,并开展健康指导。(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科协、市民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广旅局、市体育局)

——实施银龄科普行动。积极发展老年人力资源,大力发展老年协会、老科协等组织,发展壮大老年志愿者团队。组建老专家科普团体,在社区、机关、农村、企业、学校科普中充分发挥积极作用。(责任单位:市科协、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

——发挥老科协桥梁和纽带作用。团结我市老科技工作者,积极参与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为科学技术进步、加快推进全民科学素质提升、建立文明美丽佳木斯谱写新篇章。(责任单位:市科协)

(五)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行动。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对科教兴国、创新驱动发展等战略的认识,提高科学决策能力,树立科学执政理念,增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本领,更好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落实科学素质要求。不断完善加强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任职考察中,强化科学素质有关要求并有效落实。(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规划设计,将提高科学素质贯穿领导干部选拔和公务员录用、教育培训、综合考评的全过程,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履职水平。促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的建设。(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

——加强科学素质教育培训。全面认真贯彻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公务员培训规定》等相关政策法规,增强科学精神、科学思想培养。充分发挥“龙江讲坛”“龙江发展讲坛”干部教育网络学院等培训平台的作用,提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执政水平。(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科协)

四、重点工程

深化科普供给侧改革,提高供给效能,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主体多元、形式多样、供给优质、机制有效的全域、全时科学素质建设体系,在“十四五”时期实施5项重点工程。

(一)科普信息化提升工程。提升优质科普内容资源创作和传播能力,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建设即时、精准的信息化全媒体传播网络,服务数字社会建设。(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协)

——实施智慧科普建设工程。加强“科普中国”落地应用,充分利用现有公开平台建设佳木斯科学传播网络和科学辟谣平台。强化科普信息落地建设,与智慧科普体系深度融合,推动优质科普资源向基层乡镇倾斜。(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协)

——实施全媒体科学传播能力提升计划。推进科普图书、科普报刊、科普音像、电视节目、广播节目等传统媒体与新媒体高度融合,鼓励公共区域科普屏幕增加科学传播内容,实现科普内容多元化传播。引导地方主流媒体加大科普宣传力度。大力发挥新媒体科学传播。提升媒体从业人员科学传播能力培训。促进媒体与科学共同体的深度融合,增强科普知识的专业性和权威性。(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局、市科协)

(二)科技资源科普化工程。建立完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不断增强科技创新主体科普责任意识,充分发挥科技设施科普功能,提升科技工作者科普能力。(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强化科技工作者的社会责任。引领广大科技工作者坚守社会责任,成为践行科普精神的模范。通过宣传教育、能力培训等增强科技人员科普能力,针对公共热点问题,主动、及时、准确发声。(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科协)

——建立完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鼓励我市承担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的单位和人员,将科研任务和强化科普工作充分结合。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长效化的科普机制,推动科普事业与科普产业融合发展,探索“科普宣传+产业发展”新模式。(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科协)

——实施科技资源科普化专项行动。支持和引领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科学共同体等利用科普资源开展科普工作,开发科普资源,加强与传媒、专业科普组织合作。推动创新基地面向社会开展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普活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科协)

(三)科普基础设施工程。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政府引导、多渠道投入的机制,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和服务均衡化、广覆盖。(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科协)

——加强对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规划与宏观指导。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基层科普设施建设标准。推进相关科普场所免费开放。(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科协)

——创新现代科技馆体系。推动科技馆与博物馆、文化馆等融合共享,构建服务科学文化素质提升的现代科技馆体系。统筹发展科普大篷车、流动科技馆、农村中学科技馆建设,探索多元主体参与的运行机制和模式,提高服务质量。以人工智能推动数字化科技馆建设。在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中融入科技内容,开展好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市科协、市文广旅局、市科技局)

——大力加强科普基地建设。深化全市科普教育基地创建活动,构建动态管理和长效激励机制。支持和鼓励各行业建立科普教育宣传基地,提升科普服务能力。推进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场所开展科普活动,拓展科普服务功能。引导和促进公园、风景名胜区、车站、电影院等公共场所强化科普服务功能。在市疾控中心建立地方病科普基地,提升地方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建设中药制剂展示厅。(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旅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体育局、市气象局、市林草局、市科协)

(四)基层科普能力提升工程。建立健全应急科普协调联动机制,显著提升基层科普工作能力,基本建成平战结合应急科普体系。(牵头单位:市科协、市应急管理局)

——建立应急科普宣教协同机制。建立应急科普部门协同机制,坚持日常与应急宣传相统一。纳入各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整体规划和协调机制,传播高质量应急科普内容资源,有效开展防灾减灾、传染病防治、应急避险等主题科普宣传活动,推进应急科普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突发事件状况下,各地各有关部门密切协作,统筹力量直达基层开展科普宣传,及时做好政策解读、知识普及和舆情引导等工作。建立应急科普专家团队,提升应急管理人员和媒体人员的应急科普能力。以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世界艾滋病日等为契机大力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提升宣传覆盖面。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为依托,每月开展健康讲座、健康宣传,进一步提高传染病防治能力。(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教育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市科协)

——实施基层科普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深入推进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实施。开展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加强基层科普设施建设。探索建立基层科普展览展示资源共享机制。深入开展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食品安全宣传周、防灾减灾日、公众科学日等活动,增进公众对科技发展的了解和支持。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创建卫生乡镇、卫生县城。大力整治环境卫生,开展防病宣传,改善人居环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文广旅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协)

——健全基层科普服务体系。构建以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站)等为阵地,以志愿服务为重要手段的基层科普服务体系。动员学校、医院、科研院所、企业、科学共同体和社会组织等组建科技志愿服务队伍,完善科技志愿服务管理制度。推进科技志愿服务规范化、专业化、常态化发展,建立完善跨区域科普合作和共享机制,鼓励全民积极参与共享的全域科普行动。(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科协)

——加强专职科普队伍建设。大力发展科普场馆、科普基地、科技出版、新媒体科普、科普研究等相关领域专职科普人才队伍。鼓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设立专门科普岗位。推动高校科普人才培养,加强高层次科普专门人才的培养力度,推动设立科普相关专业。鼓励医疗机构设立科普岗位。(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文广旅局、市科协)

(五)科学素质国际交流合作工程。拓展科学素质建设交流渠道,搭建开放合作平台,丰富交流合作内容,增进文明互鉴,推动价值认同,提升开放交流水平。(牵头单位:市科协)

——丰富国际合作内容。深入开展科学教育、传播和普及多边合作项目,促进科普产品交流交易。加强青少年、妇女和教育、媒体、文化等领域科技人文交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市妇联、团市委、市科协)

——拓展国际科技人文交流渠道。围绕提升全民科学素质,全面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充分发挥共同体优势和各类人文交流机制作用。积极开展青少年培训交流计划,拓展合作领域,提升合作层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团市委、市科协)

五、组织实施

(一)组织保障。建立完善《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协调机制,加强对《科学素质纲要》实施的指导。各部门将《科学素质纲要》有关任务纳入相关规划和计划,充分履行工作职责。市科协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做好沟通联络工作,会同各有关单位共同推进科学素质建设。

将公民科学素质发展目标纳入佳木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对《科学素质纲要》实施的检查。各有关部门将《科学素质纲要》任务纳入相关规划和计划,充分履行工作职责。市科协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做好联络沟通工作,会同各有关方面共同全面推进科学素质建设。(责任单位:市科协)

县(市)区政府负责领导本地《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工作,把科学素质建设作为推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本地区总体规划,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单位:市科协)

保障经费投入。各有关部门统筹考虑和落实科普经费,各级政府按规定安排经费支持科普事业发展。大力提倡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采取设立科普基金、资助科普项目等方式为科学素质建设投入资金。(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科协)

(二)机制保障。完善表彰奖励机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在科学素质建设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责任单位:市科协、市科技局)

完善监测评估体系。根据省统计局制定的科普工作评估制度,定期开展全民科学素质监测评估、科学素质建设能力监测评估。(责任单位:市科协、市统计局)

(三)工作要求。每年12月25日前各相关单位将该年度工作总结上报至市科协,电子邮箱:jmsskxpjb@126.com。

2023年、2025年市科协组织开展督查,对“十四五”期间和《科学素质纲要》颁布实施以来的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进行总结和全面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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