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丽继承公告(第2024004号)
继承人魏丽因继承被继承人孙云方(产权人)的遗产,提交了亲属关系证明、死亡医学证明书、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继承协议、全体继承人名单、遗产管理人声明书、不动产继承分配方案等证明材料。
被继承人孙云方(产权人)遗留有一处不动产:坐落汤原县竹帘镇,面积为90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黑(2020)汤原县不动产权第0006002号。
被继承人孙云方(产权人)于2021年6月27日去世,孙云方(产权人)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经所有法定继承人共同协商,该不动产由魏丽一人继承,其他法定继承人(孙丹丹、孙景元)同意放弃继承权。
根据申请人魏丽提供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申请人魏丽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4月12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直接办理该不动产的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