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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声明作废公告第H2025017号至第H2025019号、第H2025021号至第H2025025号

来源: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5-02-28 12:38

一、杨广华土地使用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H2025017号)

产权人杨广华不慎将土地使用遗失,土地使用书号:20010106号,坐落:汤原县永发乡。

特此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228日至2025320日)

 

二、王茂盛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H2025018号)

产权人王茂盛不慎将房屋所有权遗失,房屋所有权书号:73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79.8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永发乡。

依据永发乡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228日至2025320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鹤立分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三、董继英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H2025019号)

产权人董继英不慎将房屋所有权遗失,房屋所有权书号:0274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64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永发乡。

依据永发乡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228日至2025320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鹤立分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四、胡春福土地使用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H2025021号)

产权人胡春福不慎将土地使用遗失,土地使用书号:111001180号,坐落:汤原县永发乡。

特此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228日至2025320日)

 

五、刘子年土地使用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H2025022号)

产权人刘子年不慎将土地使用遗失,土地使用书号:111001178号,坐落:汤原县永发乡。

特此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228日至2025320日)

 

六、王玉明土地使用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H2025023号)

产权人王玉明不慎将土地使用遗失,土地使用书号:111000053号,坐落:汤原县永发乡。

特此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228日至2025320日)

 

七、李甲寅土地使用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H2025024号)

产权人李甲寅不慎将土地使用遗失,土地使用书号:111000514号,坐落:汤原县永发乡。

特此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228日至2025320日)

 

八、杨玉才土地使用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H2025025号)

产权人杨玉才不慎将土地使用遗失,土地使用书号:111000562号,坐落:汤原县永发乡。

特此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228日至2025320日)

 

                                       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鹤立分中心

                                            2025年2月28日

 

监审:李泓达

审核:刘宪诚

编辑:王 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