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杨广华土地使用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H2025017号)
产权人杨广华不慎将土地使用证书遗失,土地使用证书号:20010106号,坐落:汤原县永发乡。
特此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20日)。
二、王茂盛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H2025018号)
产权人王茂盛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73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79.8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永发乡。
依据永发乡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20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鹤立分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的补发登记。
三、董继英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H2025019号)
产权人董继英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0274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64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永发乡。
依据永发乡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20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鹤立分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的补发登记。
四、胡春福土地使用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H2025021号)
产权人胡春福不慎将土地使用证书遗失,土地使用证书号:111001180号,坐落:汤原县永发乡。
特此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20日)。
五、刘子年土地使用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H2025022号)
产权人刘子年不慎将土地使用证书遗失,土地使用证书号:111001178号,坐落:汤原县永发乡。
特此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20日)。
六、王玉明土地使用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H2025023号)
产权人王玉明不慎将土地使用证书遗失,土地使用证书号:111000053号,坐落:汤原县永发乡。
特此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20日)。
七、李甲寅土地使用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H2025024号)
产权人李甲寅不慎将土地使用证书遗失,土地使用证书号:111000514号,坐落:汤原县永发乡。
特此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20日)。
八、杨玉才土地使用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H2025025号)
产权人杨玉才不慎将土地使用证书遗失,土地使用证书号:111000562号,坐落:汤原县永发乡。
特此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20日)。
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鹤立分中心
2025年2月28日
监审:李泓达
审核:刘宪诚
编辑:王 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