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委: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6月11日至6月25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妇联党组进行了巡察。8月6日,巡察组向妇联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县妇联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领会县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对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县妇联党组书记作为巡察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亲自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亲自部署整改任务,亲自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党组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抓好整改落实。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30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浮于表面,仅停留在读文件、简单传达的表面层次,未深入开展理论研讨”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成效:一是深入开展理论研讨,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学习2次,交流研讨4人次,撰写心得体会4篇。通过深入学习和研讨党的二十大精神,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和业务能力得到提高,工作作风更加务实创新。
2.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联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国妇女十三大精神不到位,在学习研讨、学深悟透上下的功夫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成效:利用“三会一课”、中心组学习等方式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联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国妇女十三大精神3次,开展交流研讨4人次,撰写心得体会5篇。通过学习,妇联干部的思想觉悟和业务能力得到了提高,工作作风更加务实创新,妇联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增强,为推动妇女事业和妇联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3.关于“近三年未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要求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成效:一是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学习目标、内容、方式和时间安排,确保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履行学习职责,年初以来开展中心组学习12次,个人自学6次。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和党员能够深入学习和领会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方针政策以及重要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了政治站位和思想觉悟。
4.关于“近三年意识形态专题会议只传达文件精神,未结合本单位实际安排部署具体工作”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成效:2024年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2次,会上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一岗双责”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与本单位实际相结合,安排部署具体工作。会后积极开展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正能量内容。
5.关于“未按照保密工作要求制定保密工作计划、脱密人员未签订《离岗离职保密承诺书》”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成效: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和保密工作的具体要求,明确保密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年度任务,制定保密工作计划。对现有保密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和修订,明确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前,必须签订《离岗离职保密承诺书》,有效提升了单位保密管理水平和保密管理体系。
6.关于“企业妇联组织覆盖面不全。全县有2487家企业,仅有5家企业建立基层妇联组织”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成效:梳理县域内现有企业,对符合建设基层妇联组织要求的企业应建尽建。自巡察整改以来,已在申通快递、汤原县旗袍协会、汤原县小小毕加索儿童创意美术画室等多家“三新领域”企业建立妇女小组。
7.关于“巾帼志愿者服务队成员单一。队员以农村和社区女性工作者为主,未能广泛发动其他领域的女性参加志愿服务”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成效:吸纳机关、企事业单位内女性加入巾帼志愿妇女队伍开展志愿服务活动2次,有效提高了各领域妇女参与巾帼志愿服务的积极性。
8.关于“近三年,未对市县‘三八红旗手’、创业带头人等先进事迹进行宣传,典型示范宣传引领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成效:利用微信公众号对市“三八红旗手”、创业带头人肖冬梅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为广大女性树立了榜样,激发了更多女性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有效促进了女性在社会各领域的发展。
9.关于“妇联‘法律明白人’工作抓的不实,未按要求遴选工作者并进行任前培训”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成效:遴选业务能力过硬、整治思想坚定的法律工作者担任“法律明白人”,按要求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2次,有效提升了基层普法队伍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10.关于“基层维权服务站‘理大姐’覆盖面不广。全县共139个行政村,只有14个行政村建立了‘理大姐’维权服务站,占比10%”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成效:加强维权服务阵地建设,拓宽“理大姐”维权服务站建设覆盖面,在全县139个行政村全部建立“理大姐”维权服务站,占比100%。
11.关于“妇女儿童普法工作抓的不紧。普法宣传工作仅依托于“三八”维权周集中开展,没有形成连续的宣传机制,2023年未开展妇女儿童普法宣传”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成效:制定全年普法宣传计划,将法律知识普及融入到日常工作中,联合公安、民政开展“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 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宣传活动;联合民政、司法、教育局、检察院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结合“巾帼普法乡村行”全年开展普法活动70余次。
12.关于“心理健康服务工作不到位。近三年只对机关单位职工开展两次心理辅导,未对其他领域的妇女及儿童开展心理辅导”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成效:联合教育局开展“赋能家庭 携手同行”家庭教育心理健康讲座;联合民政、司法、教育局、检察院开展“迎六一 筑童心”心理健康科普讲座;邀请心理咨询师到县税务局开展“525”心理健康专题活动;深入第一幼儿园、第一小学女童保护小屋开展关爱女童知识讲座。
13.关于“2021年、2023年没有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会议未结合单位实际安排部署,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成效:召开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针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总结,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对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部署,进一步提高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14.关于“对本单位廉政风险梳理不清晰,未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落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成效:按照班子成员岗位职责全面梳理本单位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并将其融入业务工作全过程,同步部署、同步推进。通过整改,全体员工的廉政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对廉政风险的认识更加深入,能够自觉遵守规章制度,防范廉政风险。
15.关于“2022年党风廉政谈心谈话未起到沟通思想、促进工作作用”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成效:优化谈心谈话机制,强化针对性与实效性,确保沟通思想、解决实际问题。自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进行党风廉政谈心谈话3人次,有效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16.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大额资金使用未履行‘三重一大’议事程序,2021年妇女工作专项经费31万元、2022年两癌救助资金23万元等资金使用均未上会研究”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成效:一是修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明确大额资金使用的标准和范围,确保所有涉及大额资金的项目均需上会研究;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程序,召开“三重一大”会议2次,妇女工作专项经费等大额资金使用项目均经过集体讨论、决策,并记录会议过程及结果。
17.关于“选树典型工作未做到公开透明。近三年对选树典型等各项评选工作(‘三八红旗手’‘最美家庭’‘先进集体’等)未按程序进行公示公开”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成效:一是完善公示制度,明确各类评选工作的公示程序、内容、时间和方式,确保所有环节公开透明;二是提升透明度,利用官方网站、社交媒体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最美家庭事迹6次,对荣获2024年省级“爱粮节粮 最美家庭”名单进行公示,提高公众参与度和知晓率。
18.关于“妇联‘一岗双责’工作制度中出现‘全乡’‘党委’等字样、2022年和2023年党风廉政会议记录、党建工作计划沿用套用2021年会议、计划内容”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成效:修订工作制度,去除不符合当前组织结构的表述,如“全乡”“党委”等,确保制度与实际相符。更新会议记录与计划,避免沿用旧内容,确保每年都有针对性的工作部署。
19.关于“业务测试流于形式。2023年度第三季度与第一季度测试卷相同”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成效:按照妇联工作实际与业务内容更新题库,确保每季测试内容差异化,开展业务测试17人次,杜绝了形式主义发生。
20.关于“妇儿工委作用发挥不充分。近三年,妇儿工委未按照《汤原县妇女发展规划》《汤原县儿童发展规划》要求开展工作,没有发挥组织和指导的作用”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成效:严格按照《汤原县妇女发展规划》和《汤原县儿童发展规划》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相关单位上报妇女儿童工作汇报4次,参加市级妇女儿童工作会议1次。
21.关于“合同签订不严谨。2022年8月签订的租赁广告合同,没有明确租赁起止日期,无单价,易产生矛盾纠纷”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成效:召开全体干部工作会议1次,规范合同签订标准,明确租赁起止日期、单价等关键条款,实行合同签订审核制度,避免合同签订不严谨情况发生。
22.关于“近三年为10家单位购买了电脑等44件办公设备,价值12.587万元,移交给受捐单位时未出具正式移交书,仅以白条收据(个别还有未开收据)代替移交手续,双方均未记入固定资产,存在资产流失风险”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成效:完善移交手续,44件办公设备全部补齐正式移交书,明确资产价值并入账,确保资产安全,防范流失风险。
23.关于“存在坐收坐支现象。2021年收到的36家县直单位的贫困儿童救助金,共计1.8万元,未存入银行账户,而是直接现金发放给受助儿童”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成效:开展财务知识学习1次,明确资金使用规范,停止坐收坐支现象,确保财务透明,通过银行转账发放救助金,规范财务管理。
24.关于“物资发放记录不规范。近三年,慰间贫困户、学生、贫困党员发放的物资,缺少发放名单或相关人员签字”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成效:制定县妇联物资发放流程,巡察整改后,每笔发放均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25.关于“记账凭证不规范。2022年记账的7629元支出,用的是2024年的发票”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成效:加强财务审核流程,确保所有记账凭证与发票日期、金额等信息一致,避免类似错误再次发生。对财务人员进行培训1次,提高其对发票管理和账务处理规范性的认识,确保后续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执行。
26.关于“项目实施不严谨。2021年妇联投资22万元打造的巾帼生态小菜园扶持项目没有工程预算、决算、工程图纸及工程量表,在没有验收手续的情况下结清工程款。截至2024年6月,以多条甬路划分的示范型小菜园只剩两个大门”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成效:已对未归档的项目资料及时归档,同时,加强项目管理,确保未来项目严格按规范执行,保障项目成效与资金安全。
27.关于“2名妇联兼职副主席未参加主要工作会议和活动,形成‘空挂’”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成效:调整工作安排,邀请兼职副主席参加十八届二次执委会议和三八妇女节颁奖晚会,积极参与中国妇女十三大精神集体学习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集体学习,增强组织凝聚力。
28.关于“全县妇联执委共53名,近三年仅开展工作21人次,且开展妇女工作仅以本职工作为主,在联系妇女、履行执委职责上有待进一步提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成效:明确每位执委在联系妇女、服务妇女、参与决策等方面的具体职责,确保执委清楚自己的角色和任务,自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各执委开展服务妇女儿童工作48人次,切实拓宽了工作领域,增强了联系妇女实效。
29.关于“近三年的组织生活会存在缺少会前学习、未进行民主评议、未通报上一年度整改落实等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成效:召开妇联党组专题会议,认真学习组织生活会制度,明确组织生活会流程,开展会前学习2次,民主评议6人次,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确保民主评议过程公正、透明,反映情况真实。及时公布上一年度整改落实情况,接受监督,推动问题彻底解决。
30.关于“十六届县委第十三轮巡察反馈妇联党组的‘三重一大’事项记录不规范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成效:明确记录要求和标准,提高记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记录能力。开展“三重一大”会议2次,定期对会议记录进行检查,确保规范、准确、完整。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无。
(三)尚未启动整改的问题
无。
(四)移交立行立改问题整改情况
无。
(五)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
无。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经过县妇联所有干部职工共同努力,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下一步整改任务仍然艰巨,县妇联将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所有整改事项见底到位、整改工作常态长效,加快推动汤原县妇女儿童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责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学思践悟、融会贯通,把“两个维护”“四个意识”铭刻心中,着力增强管党治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
(二)建章立制,完善制度机制。坚持标本兼治,更加注重治本,以问题为导向,对出台的相关制度,注重落实,狠抓执行,根据上级政策、要求等动态调整,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靠制度规范约束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行为。
(三)凝心聚力,提升工作质效。坚持把巡察整改成效与统筹推进妇联工作相结合,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有条不紊地推进,有力推动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努力开创妇联工作新局面,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
汤原县妇女联合会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