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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证书、不动产权证书、土地使用证书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112号至第2025132号

来源: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5-03-28 14:22

一、刘敬汇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112号)

产权人刘敬汇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无,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63平方米,坐落:汤原县香兰镇。

依据香兰镇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18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的补发登记。

二、孙金妹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113号)

产权人孙金妹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无,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39.2平方米,坐落:汤原县香兰镇。

依据香兰镇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18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的补发登记。

三、张国威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114号)

产权人张国威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无,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75平方米,坐落:汤原县香兰镇。

依据香兰镇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18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的补发登记。

四、王井龙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115号)

产权人王井龙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981231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104平方米,坐落:汤原县香兰镇。

依据香兰镇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18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的补发登记。

五、杜士祥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116号)

产权人杜士祥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300168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57.25平方米,坐落:汤原县香兰镇。

依据香兰镇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18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的补发登记。

六、李洪东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117号)

产权人李洪东不慎将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书号:黑(2019)汤原县不动产权第0004524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78.39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汤原镇。

依据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18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的补发登记。

七、王朝福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118号)

产权人王朝福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无,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97.29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汤旺乡。

依据汤旺乡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18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的补发登记。

八、周长春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119号)

产权人周长春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1931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80.7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汤原镇。

依据汤原镇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18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的补发登记。

九、周文军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120号)

产权人周文军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无,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52.5平方米,坐落:汤原县香兰镇。

依据香兰镇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18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的补发登记。

十、张连和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121号)

产权人张连和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995128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102平方米,坐落:汤原县香兰镇。

依据香兰镇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18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的补发登记。

十一、孟凡波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122号)

产权人孟凡波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无,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64.88平方米,坐落:汤原县香兰镇。

依据香兰镇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18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的补发登记。

十二、王发达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123号)

产权人王发达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无,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112.5平方米,坐落:汤原县太平川乡。

依据太平川乡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18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的补发登记。

十三、金长财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124号)

产权人金长财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5-3-1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41.9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汤原农场。

依据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18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的补发登记。

十四、刘井龙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125号)

产权人刘井龙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无,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60.5平方米,坐落:汤原县香兰镇。

依据香兰镇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18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的补发登记。

十五、李宪明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126号)

产权人李宪明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无,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105平方米,坐落:汤原县香兰镇。

依据香兰镇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18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的补发登记。

十六、周建华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127号)

产权人周建华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无,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50.84平方米,坐落:汤原县香兰镇。

依据香兰镇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18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的补发登记。

十七、马振成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128号)

产权人马振成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1837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74.75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汤原镇。

依据汤原镇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18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的补发登记。

十八、马振成土地使用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129号)

产权人马振成不慎将土地使用证书遗失,土地使用证书号:6-1-40号,坐落:汤原县汤原镇。

特此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18日)。

十九、王庆生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130号)

产权人王庆生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7000040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82.25平方米,坐落:汤原县胜利乡。

依据胜利乡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18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的补发登记。

二十、白国全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131号)

产权人白国全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无,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91.76平方米,坐落:汤原县胜利乡。

依据胜利乡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18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的补发登记。

二十一、张景福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132号)

产权人张景福不慎将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书号:黑(2017)汤原县不动产权第0002551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81.8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汤原镇。

依据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18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的补发登记。


                                               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3月28日         


监审:李泓达

审核:刘宪诚

编辑:王卓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