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赵书功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146号)
产权人赵书功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1925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112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汤原镇。
依据汤原镇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5月8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的补发登记。
二、王立军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147号)
产权人王立军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无,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56.25平方米,坐落:汤原县香兰镇。
依据香兰镇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5月8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的补发登记。
三、王立国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148号)
产权人王立国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无,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56.25平方米,坐落:汤原县香兰镇。
依据香兰镇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5月8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的补发登记。
四、王忠国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150号)
产权人王忠国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6-093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58.91平方米,坐落:汤原县竹帘镇。
依据竹帘镇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5月8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的补发登记。
五、于恩烈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151号)
产权人于恩烈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1011B004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91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汤原镇。
依据汤原镇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5月8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的补发登记。
六、陈玉利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152号)
产权人陈玉利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无,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105平方米,坐落:汤原县香兰镇。
依据汤香兰镇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5月8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的补发登记。
七、张绍臣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153号)
产权人张绍臣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无,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汤旺乡。
依据汤旺乡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5月8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的补发登记。
八、刘青林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154号)
产权人刘青林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无,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66.53平方米,坐落:汤原县香兰镇。
依据香兰镇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5月8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的补发登记。
九、刘世明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155号)
产权人刘世明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0020109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64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汤原镇。
依据汤原镇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5月8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的补发登记。
十、刘军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156号)
产权人刘军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1014201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95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汤原镇。
依据汤原镇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5月8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的补发登记。
十一、张国祥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157号)
产权人张国祥不慎将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书号:黑(2024)汤原县不动产权第0001571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57.05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汤原镇。
依据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5月8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的补发登记。
十二、孙升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158号)
产权人孙升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6-11-1333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69平方米,坐落:汤原县太平川乡。
依据太平川乡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5月8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的补发登记。
十三、王太胜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159号)
产权人王太胜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203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128平方米,坐落:汤原县太平川乡。
依据太平川乡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5月8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的补发登记。
十四、金明镒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160号)
产权人金明镒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无,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88.67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汤旺乡。
依据汤旺乡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5月8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的补发登记。
十五、王桂武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161号)
产权人王桂武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无,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38.16平方米,坐落:汤原县香兰镇。
依据香兰镇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5月8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的补发登记。
十六、金在镒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162号)
产权人金在镒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无,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89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汤旺乡。
依据汤旺乡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5月8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的补发登记。
十七、王春富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163号)
产权人王春富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无,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127.5平方米,坐落:汤原县香兰镇。
依据香兰镇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5月8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的补发登记。
十八、姜超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164号)
产权人姜超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870486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282.9平方米,坐落:汤原县香兰镇。
依据香兰镇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5月8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的补发登记。
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16日
监审:李泓达
审核:刘宪诚
编辑:王卓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