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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证书、不动产权证书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146号至第2025148号、第2025150号至第2025164号

来源: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5-04-16 09:00

一、赵书功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146号)

产权人赵书功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1925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112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汤原镇。

依据汤原镇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5月8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的补发登记。

二、王立军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147号)

产权人王立军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无,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56.25平方米,坐落:汤原县香兰镇。

依据香兰镇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5月8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的补发登记。

三、王立国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148号)

产权人王立国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无,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56.25平方米,坐落:汤原县香兰镇。

依据香兰镇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5月8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的补发登记。

四、王忠国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150号)

产权人王忠国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6-093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58.91平方米,坐落:汤原县竹帘镇。

依据竹帘镇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5月8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的补发登记。

五、于恩烈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151号)

产权人于恩烈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1011B004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91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汤原镇。

依据汤原镇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5月8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的补发登记。

六、陈玉利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152号)

产权人陈玉利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无,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105平方米,坐落:汤原县香兰镇。

依据汤香兰镇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5月8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的补发登记。

七、张绍臣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153号)

产权人张绍臣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无,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汤旺乡。

依据汤旺乡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5月8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的补发登记。

八、刘青林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154号)

产权人刘青林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无,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66.53平方米,坐落:汤原县香兰镇。

依据香兰镇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5月8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的补发登记。

九、刘世明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155号)

产权人刘世明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0020109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64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汤原镇。

依据汤原镇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5月8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的补发登记。

十、刘军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156号)

产权人刘军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1014201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95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汤原镇。

依据汤原镇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5月8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的补发登记。

十一、张国祥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157号)

产权人张国祥不慎将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书号:黑(2024)汤原县不动产权第0001571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57.05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汤原镇。

依据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5月8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的补发登记。

十二、孙升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158号)

产权人孙升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6-11-1333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69平方米,坐落:汤原县太平川乡。

依据太平川乡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5月8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的补发登记。

十三、王太胜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159号)

产权人王太胜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203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128平方米,坐落:汤原县太平川乡。

依据太平川乡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5月8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的补发登记。

十四、金明镒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160号)

产权人金明镒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无,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88.67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汤旺乡。

依据汤旺乡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5月8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的补发登记。

十五、王桂武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161号)

产权人王桂武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无,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38.16平方米,坐落:汤原县香兰镇。

依据香兰镇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5月8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的补发登记。

十六、金在镒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162号)

产权人金在镒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无,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89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汤旺乡。

依据汤旺乡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5月8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的补发登记。

十七、王春富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163号)

产权人王春富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无,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127.5平方米,坐落:汤原县香兰镇。

依据香兰镇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5月8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的补发登记。

十八、姜超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164号)

产权人姜超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870486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282.9平方米,坐落:汤原县香兰镇。

依据香兰镇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5月8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的补发登记。

                                                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16日            

监审:李泓达

审核:刘宪诚

编辑:王卓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