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李东土地使用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H2025110号)
产权人李东不慎将土地使用证书遗失,土地使用证书号:20120256号,坐落:汤原县永发乡。
特此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7月10日)。
二、侯云飞土地使用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H2025111号)
产权人侯云飞不慎将土地使用证书遗失,土地使用证书号:022000863号,坐落:汤原县鹤立镇。
特此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7月10日)。
三、郑国勤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H2025112号)
产权人郑国勤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0316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45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永发乡。
依据永发乡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7月10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鹤立分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的补发登记。
四、万士海土地使用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H2025113号)
产权人万士海不慎将土地使用证书遗失,土地使用证书号:111000643号,坐落:汤原县永发乡。
特此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7月10日)。
五、满仓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H2025114号)
产权人满仓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456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88.4平方米,坐落:汤原县鹤立镇。
依据鹤立镇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7月10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鹤立分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的补发登记。
六、路敦建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H2025115号)
产权人路敦建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1925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55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永发乡。
依据永发乡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7月10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鹤立分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的补发登记。
七、路敦建土地使用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H2025116号)
产权人路敦建不慎将土地使用证书遗失,土地使用证书号:100000348号,坐落:汤原县永发乡。
特此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7月10日)。
八、任树田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H2025117号)
产权人任树田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无,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127.5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永发乡。
依据永发乡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7月10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鹤立分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的补发登记。
九、任树田土地使用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H2025118号)
产权人任树田不慎将土地使用证书遗失,土地使用证书号:111000012号,坐落:汤原县永发乡。
特此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7月10日)。
十、孙臣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H2025119号)
产权人孙臣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940079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72平方米,坐落:汤原县吉祥乡。
依据吉祥乡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7月10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鹤立分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的补发登记。
十一、黄友富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H2025120号)
产权人黄友富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0326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43.2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永发乡。
依据永发乡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7月10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鹤立分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的补发登记。
十二、马成义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H2025121号)
产权人马成义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9700286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64平方米,坐落:汤原县吉祥乡。
依据吉祥乡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7月10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鹤立分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的补发登记。
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鹤立分中心
2025年6月20日
监审:李泓达
审核:刘宪诚
编辑:王 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