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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证书、不动产权证书、土地使用证书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219号至第2025241号

来源: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5-07-16 10:44

一、冯兴忠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219号)

产权人冯兴忠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000010309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74.28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汤原镇。

依据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8月5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二、张春武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220号)

产权人张春武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无,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96.23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汤旺乡。

依据汤旺乡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8月5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三、柳红宇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221号)

产权人柳红宇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870499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55.28平方米,坐落:汤原县香兰镇。

依据香兰镇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8月5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四、路涵羽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222号)

产权人路涵羽不慎将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书号:黑(2019)汤原县不动产权第0004902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88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汤原镇。

依据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8月5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五、张成国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223号)

产权人张成国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无,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65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汤旺乡。

依据汤旺乡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8月5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六、崔继文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224号)

产权人崔继文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无,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84.5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汤旺乡。

依据汤旺乡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8月5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七、李海承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225号)

产权人李海承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无,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84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汤旺乡。

依据汤旺乡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8月5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八、姚玉才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226号)

产权人姚玉才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5-3-18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42.5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汤原农场。

依据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8月5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九、姚玉才土地使用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227号)

产权人姚玉才不慎将土地使用证书遗失,土地使用证书号:黑国用(2016)第24104102号,坐落:汤原县汤原农场。

特此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8月5日)。

 

十、张玲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228号)

产权人张玲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无,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81.9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汤旺乡。

依据汤旺乡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8月5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十一、刘晓冉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229号)

产权人刘晓冉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无,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84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汤旺乡。

依据汤旺乡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8月5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十二、张修奎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230号)

产权人张修奎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3-073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坐落:汤原县竹帘镇。

依据竹帘镇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8月5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十三、黄天才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231号)

产权人黄天才不慎将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书号:黑(2024)汤原县不动产权第0001495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119平方米,坐落:汤原县胜利乡。

依据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8月5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十四、张发林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232号)

产权人张发林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1317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110.4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汤原镇。

依据汤原镇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8月5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十五、唐光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233号)

产权人唐光海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无,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98平方米,坐落:汤原县香兰镇。

依据香兰镇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8月5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十六、韩福华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234号)

产权人韩福华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无,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108平方米,坐落:汤原县胜利乡。

依据胜利乡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8月5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十七、于海军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235号)

产权人于海军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970114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82.5平方米,坐落:汤原县香兰镇。

依据香兰镇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8月5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十八、尚允文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236号)

产权人尚允文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无,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105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汤旺乡。

依据汤旺乡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8月5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十九、姜雨晴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237号)

产权人姜雨晴不慎将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书号:黑(2019)汤原县不动产权第0002909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98.51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汤原镇。

依据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8月5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二十、孙维本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238号)

产权人孙维本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146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120.8平方米,坐落:汤原县胜利乡。

依据胜利乡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8月5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二十一、张国学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239号)

产权人张国学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984137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56.1平方米,坐落:汤原县香兰镇。

依据香兰镇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8月5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二十二、潘龙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240号)

产权人潘龙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138368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98平方米,坐落:汤原县香兰镇。

依据香兰镇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8月5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二十三、梁海涛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241号)

产权人梁海涛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982266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128平方米,坐落:汤原县香兰镇。

依据香兰镇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8月5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16日

 

监审:李泓达

审核:刘宪诚

编辑:王卓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