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广才继承公告(第2025021号)
继承人白广才因继承被继承人白俊刚(产权人)的遗产,提交了亲属关系证明、注销户口证明、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继承协议、遗产管理人声明书、全体继承人名单、不动产继承分配方案等证明材料。
被继承人白俊刚(产权人)遗留有一处不动产:坐落汤原县汤原镇,面积为105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无,该不动产是被继承人白俊刚与其配偶顾桂英的夫妻共同财产。
被继承人白俊刚(产权人)于2005年12月6日去世,白俊刚(产权人)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经所有法定继承人共同协商,该不动产的50%份额、属于白俊刚的遗产部分由白广才一人继承,其他法定继承人(顾桂英、白金萍)同意放弃继承权。
根据申请人白广才提供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申请人白广才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8月5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直接办理该不动产的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16日
监审:李泓达
审核:刘宪诚
编辑:王卓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