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官敬权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266号)
产权人官敬权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2010001881号,使用性质:车库,建筑面积:19.66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汤原镇。
依据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29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二、林太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267号)
产权人林太善不慎将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书号:黑(2018)汤原县不动产权第0005235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84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汤旺乡。
依据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29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三、孙德荣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268号)
产权人孙德荣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995125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112平方米,坐落:汤原县香兰镇。
依据香兰镇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29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四、赵静波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269号)
产权人赵静波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000917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77.6平方米,坐落:汤原县香兰镇。
依据香兰镇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29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五、孟庆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270号)
产权人孟庆海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870500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80平方米,坐落:汤原县香兰镇。
依据香兰镇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29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六、王文江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271号)
产权人王文江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2-041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坐落:汤原县竹帘镇。
依据竹帘镇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29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七、孙连富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272号)
产权人孙连富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999148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87.78平方米,坐落:汤原县香兰镇。
依据香兰镇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29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八、刘伟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273号)
产权人刘伟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301156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119平方米,坐落:汤原县香兰镇。
依据香兰镇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29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九、蔡顶元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274号)
产权人蔡顶元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981244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128平方米,坐落:汤原县香兰镇。
依据香兰镇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29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十、罗臣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275号)
产权人罗臣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200158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107.3平方米,坐落:汤原县香兰镇。
依据香兰镇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29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十一、王德财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276号)
产权人王德财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020086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59.5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汤原镇。
依据汤原镇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29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十二、王福林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277号)
产权人王福林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2241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59.5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汤原镇。
依据汤原镇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29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十三、刘相军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278号)
产权人刘相军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971050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104平方米,坐落:汤原县香兰镇。
依据香兰镇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29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十四、王国太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279号)
产权人王国太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2012002058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56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汤原镇。
依据汤原镇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29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十五、王国太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280号)
产权人王国太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2012002058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56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汤原镇。
依据汤原镇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29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十六、张海云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281号)
产权人张海云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4-082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坐落:汤原县竹帘镇。
依据竹帘镇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29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十七、郭柏川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282号)
产权人郭柏川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000570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65平方米,坐落:汤原县香兰镇。
依据香兰镇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29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十八、张宝森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283号)
产权人张宝森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999863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98平方米,坐落:汤原县香兰镇。
依据香兰镇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29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十九、刘清松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284号)
产权人刘清松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002733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66.33平方米,坐落:汤原县香兰镇。
依据香兰镇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29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二十、刘天财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285号)
产权人刘天财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999421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102平方米,坐落:汤原县香兰镇。
依据香兰镇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29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二十一、孙元进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286号)
产权人孙元进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870501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90.92平方米,坐落:汤原县香兰镇。
依据香兰镇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29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二十二、武成富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287号)
产权人武成富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1-014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112平方米,坐落:汤原县竹帘镇。
依据竹帘镇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29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8月11日
监审:李泓达
审核:刘宪诚
编辑:王卓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