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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公告第2025024号至第2025031号

来源: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5-08-11 10:34

一、王晓光继承公告(第2025024号)

继承人王晓光因继承被继承人王景隆(产权人)的遗产,提交了亲属关系证明、注销户口证明、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继承协议、遗产管理人声明书、全体继承人名单、不动产继承分配方案等证明材料。

被继承人王景隆(产权人)遗留有一处不动产:坐落汤原县太平川乡,面积为83.13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书号:b-11-1104号,该不动产是被继承人王景隆与其配偶陈淑清的夫妻共同财产。

被继承人王景隆(产权人)于2016年12月9日去世,王景隆(产权人)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经所有法定继承人共同协商,该不动产的50%份额、属于王景隆的遗产部分由王晓光一人继承,其他法定继承人(陈淑清、王晓玲)同意放弃继承权。

根据申请人王晓光提供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申请人王晓光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29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直接办理该不动产的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二、于晓强继承公告(第2025025号)

继承人于晓强因继承被继承人于臣(产权人)的遗产,提交了亲属关系证明、火化证明、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继承协议、遗产管理人声明书、全体继承人名单、不动产继承分配方案等证明材料。

被继承人于臣(产权人)遗留有一处不动产:坐落汤原县汤原镇,面积为95.31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黑(2021)汤原县不动产权第0002694号,该不动产是被继承人于臣与其配偶马莲茹的夫妻共同财产。

被继承人于臣(产权人)于2025年7月22日去世,于臣(产权人)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经所有法定继承人共同协商,该不动产的50%份额、属于于臣的遗产部分由于晓强一人继承,其他法定继承人(马莲茹、赵淑梅)同意放弃继承权。

根据申请人于晓强提供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申请人于晓强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29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直接办理该不动产的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三、于晓强继承公告(第2025026号)

继承人于晓强因继承被继承人于臣(产权人)的遗产,提交了亲属关系证明、火化证明、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继承协议、遗产管理人声明书、全体继承人名单、不动产继承分配方案等证明材料。

被继承人于臣(产权人)遗留有一处不动产:坐落汤原县胜利乡,面积为89.7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黑(2025)汤原县不动产权第0008652号,该不动产是被继承人于臣与其配偶马莲茹的夫妻共同财产。

被继承人于臣(产权人)于2025年7月22日去世,于臣(产权人)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经所有法定继承人共同协商,该不动产的50%份额、属于于臣的遗产部分由于晓强一人继承,其他法定继承人(马莲茹、赵淑梅)同意放弃继承权。

根据申请人于晓强提供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申请人于晓强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29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直接办理该不动产的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四、姜文玲继承公告(第2025027号)

继承人姜文玲因继承被继承人姜波(产权人)的遗产,提交了亲属关系证明、火化证明、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继承协议、遗产管理人声明书、全体继承人名单、不动产继承分配方案等证明材料。

被继承人姜波(产权人)遗留有一处不动产:坐落汤原县汤原镇,面积为105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无,该不动产是被继承人姜波与其配偶辛玉波的夫妻共同财产。

被继承人姜波(产权人)于1997年10月24日去世,姜波(产权人)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经所有法定继承人共同协商,该不动产的50%份额、属于姜波的遗产部分由姜文玲一人继承,其他法定继承人(辛玉波)同意放弃继承权。

根据申请人姜文玲提供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申请人姜文玲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29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直接办理该不动产的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五、贾红梅继承公告(第2025028号)

继承人贾红梅因继承被继承人薛金莲(产权人)的遗产,提交了亲属关系证明、火化证明、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继承协议、遗产管理人声明书、全体继承人名单、不动产继承分配方案等证明材料。

被继承人薛金莲(产权人)遗留有一处不动产:坐落汤原县香兰镇,面积为46.84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书号:137693号,该不动产是被继承人薛金莲个人财产。

被继承人薛金莲(产权人)于2018年1月23日去世,薛金莲(产权人)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经所有法定继承人共同协商,该不动产由贾红梅一人继承,无其他法定继承人。

根据申请人贾红梅提供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申请人贾红梅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29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直接办理该不动产的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六、丁恩涛继承公告(第2025029号)

继承人丁恩涛因继承被继承人丁思海(产权人)的遗产,提交了亲属关系证明、火化证明、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继承协议、遗产管理人声明书、全体继承人名单、不动产继承分配方案等证明材料。

被继承人丁思海(产权人)遗留有一处不动产:坐落汤原县汤原镇,面积为43.5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无,该不动产是被继承人丁思海个人财产。

被继承人丁思海(产权人)于2025年4月8日去世,丁思海(产权人)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经所有法定继承人共同协商,该不动产由丁恩涛一人继承,无其他法定继承人。

根据申请人丁恩涛提供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申请人丁恩涛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29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直接办理该不动产的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七、李富家继承公告(第2025030号)

继承人李富家因继承被继承人李春远(产权人)的遗产,提交了亲属关系证明、注销户口证明、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继承协议、遗产管理人声明书、全体继承人名单、不动产继承分配方案等证明材料。

被继承人李春远(产权人)遗留有一处不动产:坐落汤原县竹帘镇,面积为153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无,该不动产是被继承人李春远个人财产。

被继承人李春远(产权人)于2009年7月24日去世,李春远(产权人)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经所有法定继承人共同协商,该不动产由李富家一人继承,其他法定继承人(李富廷、李富敏)同意放弃继承权。

根据申请人李富家提供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申请人李富家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29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直接办理该不动产的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八、朱子库继承公告(第2025031号)

继承人朱子库因继承被继承人朱文章(产权人)的遗产,提交了亲属关系证明、注销户口证明、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继承协议、遗产管理人声明书、全体继承人名单、不动产继承分配方案等证明材料。

被继承人朱文章(产权人)遗留有一处不动产:坐落汤原县香兰镇,面积为45.99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书号:000255号,该不动产是被继承人朱文章个人财产。

被继承人朱文章(产权人)于2012年3月19日去世,朱文章(产权人)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经所有法定继承人共同协商,该不动产由朱子库一人继承,其他法定继承人(朱桂英)同意放弃继承权。

根据申请人朱子库提供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申请人朱子库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29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直接办理该不动产的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8月11日               

监审:李泓达

审核:刘宪诚

编辑:王卓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