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史册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381号)
产权人史册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8-212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96平方米,坐落:汤原县竹帘镇。
依据竹帘镇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20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二、宋志良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382号)
产权人宋志良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2012001223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80.9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汤原镇。
依据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20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三、马俊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383号)
产权人马俊不慎将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书号:黑(2020)汤原县不动产权第0007128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48平方米,坐落:汤原县竹帘镇。
依据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20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注销登记。
四、王春金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384号)
产权人王春金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无,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91.5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振兴乡。
依据振兴乡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20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五、吕远森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385号)
产权人吕远森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无,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57.6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振兴乡。
依据振兴乡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20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六、吕承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386号)
产权人吕承德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无,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85.09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振兴乡。
依据振兴乡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20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七、张柱峰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387号)
产权人张柱峰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无,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69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振兴乡。
依据振兴乡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20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八、王庆喜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388号)
产权人王庆喜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无,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97.6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振兴乡。
依据振兴乡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20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九、白岩涛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389号)
产权人白岩涛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无,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54.78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振兴乡。
依据振兴乡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20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十、王运波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390号)
产权人王运波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无,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84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振兴乡。
依据振兴乡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20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十一、邵延军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391号)
产权人邵延军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无,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96平方米,坐落:汤原县香兰镇。
依据香兰镇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20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十二、佟少林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392号)
产权人佟少林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2418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汤原镇。
依据汤原镇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20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十三、佟少林土地使用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393号)
产权人佟少林不慎将土地使用证书遗失,土地使用证书号:14-1-54号,坐落:汤原县汤原镇。
特此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20日)。
十四、魏振玉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394号)
产权人魏振玉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4-0000034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84平方米,坐落:汤原县竹帘镇。
依据竹帘镇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20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十五、孔祥吉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395号)
产权人孔祥吉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无,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108.75平方米,坐落:汤原县太平川乡。
依据太平川乡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20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十六、黄帮来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396号)
产权人黄帮来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无,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59.5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振兴乡。
依据振兴乡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20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十七、任宽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397号)
产权人任宽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999734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93.6平方米,坐落:汤原县香兰镇。
依据香兰镇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20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十八、于水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398号)
产权人于水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4-1400019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96平方米,坐落:汤原县竹帘镇。
依据竹帘镇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20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十九、孙加营土地使用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399号)
产权人孙加营不慎将土地使用证书遗失,土地使用证书号:111001259号,坐落:汤原县永发乡。
特此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20日)。
二十、王配福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400号)
产权人王配福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1-001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72平方米,坐落:汤原县竹帘镇。
依据竹帘镇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20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二十一、刘洋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401号)
产权人刘洋不慎将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书号:黑(2024)汤原县不动产权第0004616号,使用性质:车库,建筑面积:23.71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汤原镇。
依据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20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二十二、孟照富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402号)
产权人孟照富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2-19-6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28.7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汤原农场。
依据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20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二十三、游桂英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5403号)
产权人游桂英不慎将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不动产登记证明号:黑(2018)汤原县不动产证明第0001257号,坐落:汤原县汤原镇。
特此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20日)。
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0月31日
监审:李泓达
审核:刘宪诚
编辑:高 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