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汤原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俊波,副主任姚青敏、李玉英、欧喜东、孙建军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刘宏年、杨冰、石广玉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县人民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检察院分别向会议提请任免职人员名单。会议接受刘剑、李琳玉、王玉娟、张瑶、权一、宋健、梁国双、崔金波辞去汤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会议按照先免后任的原则,同意免去万美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朱宏利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孙洪娟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局长职务、栾铁文县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董礼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于江辉县司法局局长职务;拟任职人员权一、李琳玉、刘冰、富饶、李守平作供职报告。会议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任命权一为县交通运输局局长、李琳玉为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局长、刘冰为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富饶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李守平为县司法局局长;任命张鑫波为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杜娟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王俊波为新当选人员颁发任命书。新当选人员向宪法宣誓。

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专项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三医协同”落实情况的专项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专项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监督检查组关于检查行政执法规范化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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