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陈新宇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H2025424号)
产权人陈新宇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无,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83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振兴乡。
依据振兴乡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22日至2026年1月12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鹤立分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二、胡艳丰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H2025425号)
产权人胡艳丰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9100129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72平方米,坐落:汤原县吉祥乡。
依据吉祥乡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22日至2026年1月12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鹤立分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三、姜艳春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H2025426号)
产权人姜艳春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无,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70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振兴乡。
依据振兴乡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22日至2026年1月12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鹤立分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四、吴庆祥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H2025427号)
产权人吴庆祥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无,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315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振兴乡。
依据振兴乡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22日至2026年1月12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鹤立分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五、周有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H2025428号)
产权人周有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无,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108.9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振兴乡。
依据振兴乡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22日至2026年1月12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鹤立分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六、刘国东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H2025429号)
产权人刘国东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40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79.52平方米,坐落:汤原县鹤立镇。
依据鹤立镇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22日至2026年1月12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鹤立分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七、刘国东土地使用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H2025430号)
产权人刘国东不慎将土地使用证书遗失,土地使用证书号:20050043号,坐落:汤原县鹤立镇。
特此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22日至2026年1月12日)。
八、吴加昊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H2025431号)
产权人吴加昊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无,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72.8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振兴乡。
依据振兴乡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22日至2026年1月12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鹤立分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九、蔡吉龙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H2025432号)
产权人蔡吉龙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99-0073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104平方米,坐落:汤原县吉祥乡。
依据吉祥乡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22日至2026年1月12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鹤立分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十、张来成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H2025433号)
产权人张来成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无,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振兴乡。
依据振兴乡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22日至2026年1月12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鹤立分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十一、高海杰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H2025434号)
产权人高海杰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无,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63.62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振兴乡。
依据振兴乡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22日至2026年1月12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鹤立分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十二、李国军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H2025435号)
产权人李国军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无,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67.84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振兴乡。
依据振兴乡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22日至2026年1月12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鹤立分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十三、佟国祥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H2025436号)
产权人佟国祥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99050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永发乡。
依据永发乡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22日至2026年1月12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鹤立分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十四、张丽欣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H2025437号)
产权人张丽欣不慎将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书号:黑(2020)汤原县不动产权第0000497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76.17平方米,坐落:汤原县鹤立镇。
依据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22日至2026年1月12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鹤立分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十五、李玉君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H2025438号)
产权人李玉君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无,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105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振兴乡。
依据振兴乡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22日至2026年1月12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鹤立分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十六、田昭利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H2025439号)
产权人田昭利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99-0139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133平方米,坐落:汤原县吉祥乡。
依据吉祥乡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22日至2026年1月12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鹤立分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十七、张宝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H2025440号)
产权人张宝庆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无,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72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振兴乡。
依据振兴乡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22日至2026年1月12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鹤立分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十八、汤原县喜鹤肥业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H2025441号)
产权人汤原县喜鹤肥业有限公司不慎将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书号:黑(2018)汤原县不动产权第0003734号,使用性质:办公,建筑面积:202平方米,坐落:汤原县鹤立镇。
依据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22日至2026年1月12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鹤立分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注销登记。
十九、汤原县喜鹤肥业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H2025442号)
产权人汤原县喜鹤肥业有限公司不慎将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书号:黑(2018)汤原县不动产权第0003735号,使用性质:办公,建筑面积:210平方米,坐落:汤原县鹤立镇。
依据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22日至2026年1月12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鹤立分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注销登记。
二十、刁洪军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H2025443号)
产权人刁洪军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无0678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70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永发乡。
依据永发乡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22日至2026年1月12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鹤立分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鹤立分中心
2025年12月22日
监审:李泓达
审核:刘宪诚
编辑:崔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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