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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证书、土地使用证书声明作废公告第H2025486号至第H2025496号、第H2026001号第H2026011号

日期:2026-01-30 09:32 来源:不动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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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秀成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H2025486号)

产权人张秀成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无,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97.6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振兴乡。

依据振兴乡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2月26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鹤立分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二、张吉忠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H2025487号)

产权人张吉忠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3-53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135平方米,坐落:汤原县吉祥乡。

依据吉祥乡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2月26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鹤立分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三、张宝林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H2025488号)

产权人张宝林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03-2005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105平方米,坐落:汤原县吉祥乡。

依据吉祥乡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2月26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鹤立分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四、孙洪涛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H2025489号)

产权人孙洪涛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9700166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64平方米,坐落:汤原县吉祥乡。

依据吉祥乡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2月26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鹤立分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五、孙金龙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H2025490号)

产权人孙金龙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9700165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65平方米,坐落:汤原县吉祥乡。

依据吉祥乡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2月26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鹤立分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六、吴艳玲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H2025491号)

产权人吴艳玲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无,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209.54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振兴乡。

依据振兴乡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2月26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鹤立分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七、周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H2025492号)

产权人周庆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无,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84.6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振兴乡。

依据振兴乡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2月26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鹤立分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八、董利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H2025493号)

产权人董利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无,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131.3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振兴乡。

依据振兴乡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2月26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鹤立分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九、狄延生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H2025494号)

产权人狄延生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无,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70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振兴乡。

依据振兴乡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2月26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鹤立分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十、姜亚军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H2025495号)

产权人姜亚军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970062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160平方米,坐落:汤原县吉祥乡。

依据吉祥乡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2月26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鹤立分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十一、孙长山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H2025496号)

产权人孙长山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无,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111.02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振兴乡。

依据振兴乡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2月26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鹤立分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十二、吴海龙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H2026001号)

产权人吴海龙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无,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72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振兴乡。

依据振兴乡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2月26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鹤立分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十三、张臣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H2026002号)

产权人张臣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66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160平方米,坐落:汤原县鹤立镇。

依据鹤立镇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2月26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鹤立分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十四、林召秋土地使用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H2026003号)

产权人林召秋不慎将土地使用证书遗失,土地使用证书号:100001240号,坐落:汤原县永发乡。

特此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2月26日)。

十五、李长明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H2026004号)

产权人李长明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118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47.43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永发乡。

依据永发乡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2月26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鹤立分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十六、鞠维元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H2026005号)

产权人鞠维元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1009014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52.8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新华农场。

依据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2月26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鹤立分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十七、鞠秀杰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H2026006号)

产权人鞠秀杰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无,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80.01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振兴乡。

依据振兴乡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2月26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鹤立分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十八、孙德春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H2026007号)

产权人孙德春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无,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75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振兴乡。

依据振兴乡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2月26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鹤立分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十九、梁海峰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H2026008号)

产权人梁海峰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无,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98.4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振兴乡。

依据振兴乡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2月26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鹤立分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二十、马志章土地使用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H2026009号)

产权人马志章不慎将土地使用证书遗失,土地使用证书号:022000891号,坐落:汤原县鹤立镇。

特此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2月26日)。

二十一、吴彩云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H2026010号)

产权人吴彩云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无,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98.4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振兴乡。

依据振兴乡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2月26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鹤立分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二十二、闫凤忠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H2026011号)

产权人闫凤忠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950083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96平方米,坐落:汤原县吉祥乡。

依据吉祥乡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2月26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鹤立分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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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审:李泓达

审核:刘宪诚

编辑:崔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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