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王明亮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H2026012号)
产权人王明亮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18-72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36平方米,坐落:新华农场。
依据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6年2月25日至2026年3月16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鹤立分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二、王明亮土地使用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H2026013号)
产权人王明亮不慎将土地使用证书遗失,土地使用证书号:无,坐落:新华农场。
特此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6年2月25日至2026年3月16日)。
三、石少英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H2026014号)
产权人石少英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无,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56.98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振兴乡。
依据振兴乡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6年2月25日至2026年3月16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鹤立分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四、姜春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H2026015号)
产权人姜春海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无,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80.6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振兴乡。
依据振兴乡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6年2月25日至2026年3月16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鹤立分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五、邵传柱土地使用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H2026016号)
产权人邵传柱不慎将土地使用证书遗失,土地使用证书号:111000234号,坐落:汤原县永发乡。
特此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6年2月25日至2026年3月16日)。
六、刘伟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H2026017号)
产权人刘伟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无,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128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振兴乡。
依据振兴乡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6年2月25日至2026年3月16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鹤立分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七、王兴君土地使用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H2026018号)
产权人王兴君不慎将土地使用证书遗失,土地使用证书号:100001615号,坐落:汤原县永发乡。
特此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6年2月25日至2026年3月16日)。
八、关树清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H2026019号)
产权人关树清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无,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72.6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振兴乡。
依据振兴乡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6年2月25日至2026年3月16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鹤立分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九、侯占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H2026020号)
产权人侯占海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无,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105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振兴乡。
依据振兴乡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6年2月25日至2026年3月16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鹤立分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十、王永山土地使用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H2026021号)
产权人王永山不慎将土地使用证书遗失,土地使用证书号:022000178号,坐落:汤原县鹤立镇。
特此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6年2月25日至2026年3月16日)。
十一、王永山土地使用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H2026022号)
产权人王永山不慎将土地使用证书遗失,土地使用证书号:022000179号,坐落:汤原县鹤立镇。
特此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6年2月25日至2026年3月16日)。
十二、邵国安土地使用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H2026023号)
产权人邵国安不慎将土地使用证书遗失,土地使用证书号:022001192号,坐落:汤原县鹤立镇。
特此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6年2月25日至2026年3月16日)。
十三、徐来成土地使用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H2026024号)
产权人徐来成不慎将土地使用证书遗失,土地使用证书号:022001207号,坐落:汤原县鹤立镇。
特此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6年2月25日至2026年3月16日)。
十四、王林彬土地使用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H2026025号)
产权人王林彬不慎将土地使用证书遗失,土地使用证书号:022000114号,坐落:汤原县鹤立镇。
特此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6年2月25日至2026年3月16日)。
十五、付斌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H2026026号)
产权人付斌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2070002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60.75平方米,坐落:汤原县鹤立镇。
依据鹤立镇提供的房屋原始档案查询证明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特此将原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6年2月25日至2026年3月16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鹤立分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发登记。
十六、付斌土地使用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H2026027号)
产权人付斌不慎将土地使用证书遗失,土地使用证书号:022000138号,坐落:汤原县鹤立镇。
特此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6年2月25日至2026年3月16日)。
十七、刘明志土地使用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第H2026028号)
产权人刘明志不慎将土地使用证书遗失,土地使用证书号:022000135号,坐落:汤原县鹤立镇。
特此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6年2月25日至2026年3月16日)。
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鹤立分中心
2026年2月25日
监审:李泓达
审核:刘宪诚
编辑:崔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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