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告第H2026001号
继承公告第H2026001号
日期:2026-03-27 09:23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唐国华继承公告(第H2026001号)
继承人唐国华因继承被继承人唐运发(产权人)的遗产,提交了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继承协议、遗产管理人声明书、全体继承人名单、不动产继承分配方案等证明材料。
被继承人唐运发(产权人)遗留有一处不动产:坐落汤原县鹤立镇,面积为93.49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黑(2020)汤原县不动产权第0003450号,该不动产是被继承人唐运发与其配偶周玉芳(已去世)的夫妻共同财产。
被继承人唐运发(产权人)于2025年9月17日去世,唐运发(产权人)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经所有法定继承人共同协商,该不动产的100%份额、属于被继承人唐运发与其配偶周玉芳(已去世)的遗产由唐国华一人继承,其他法定继承人(唐桂敏、唐桂波)同意放弃继承权。
根据申请人唐国华提供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申请人唐国华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6年3月27日至2026年4月17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鹤立分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鹤立分中心将直接办理该不动产的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鹤立分中心
2026年3月27日
监审:李泓达
审核:刘宪诚
编辑:崔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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