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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原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日期:2026-02-04 10:07 来源: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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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县农业农村局编制了《汤原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汤原县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汤原县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二)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网址为:tangyuan.gov.cn。我局还将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公告栏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三)查询方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登录佳木斯市政府网站(https://www.tangyuan.gov.cn/)后,根据栏目分类,查询所需信息即可。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获取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直接向本单位提出申请。本单位根据掌握信息的实际情况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公开范围。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机关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二)受理机构。

汤原县农业农村局受理机构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51-7624751,通信地址:黑龙江省汤原县京抚路中段(汤原县农业农村局),邮政编码:154700。

(三)申请形式。申请人提出获取信息申请,请填写电子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要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提出申请。

本单位不受理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申请处理。我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予以答复。如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经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要件不完备、不准确、难以确定具体信息内容的,我局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具体答复方式如下:

1、申请获取的信息如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对属于部分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告知申请人理由。

3、对不属于我局公开范围或该信息不存在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我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发生的费用,其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受理机构为汤原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汤原县京抚路中段;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1:30,13:30—17:00;

联系电话:0451-7624751;

邮箱:tyxnyj2015@163.com;

五、监督与投诉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附件:

监审:张明军

审核:李冬冬

编辑:徐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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