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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北大荒集团黑龙江梧桐河农场有限公司供热价格的批复

日期:2025-03-19 16:07 来源: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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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荒集团黑龙江梧桐河农场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北大荒集团黑龙江梧桐河农场有限公司关于延续供热价格的请示》梧农司呈〔2025〕5号文件收悉,按照《黑龙江省定价目录》和《关于做好部分下放价格和收费管理权限承接落实工作的通知》(黑价〔2017〕123号)的相关规定。同意你公司继续执行原供热价格标准,即:居民供热价格34.50元/平方米,非居民供热价格42.50元/平方米(不含增高费),增高费计费标准:按建筑层高超过3.20米的,每超过0.10米,加收基本热价的3%,加收至100%为止。

     此批复执行期限为2025年10月10日起至2028年4月20日止,期满如需继续收费,请提前两个月提出申请。执行期间,如国家政策有调整,以国家政策调整为准。


                汤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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