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赋予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及支持项目以彰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义,以维护统一、反对分裂的意义,以改善民生、凝聚人心的意义,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以增进共同性为导向、以彰显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历史进程“融”的内涵。加强整合资金项目的管理,规范项目的实施流程,规范整合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高效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汤旺乡红光村农村公路改造项目
2.投资规模及来源:总计投63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
3.项目实施地点:汤旺朝鲜族乡红光村
4.项目建设具体内容:1、道路工程:新建4.5米宽混凝土道路600米;2、排水工程:清理整治土边沟1219米;3、涵管工程:安装涵管4套(6米涵管2套、8米涵管2套)。
5.项目竣工日期:2026年7月20日
6.项目绩效目标:实施红光村道路建设改造,完善村内基础设施,解决群众出行难题,改善生产通行条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
7.建设单位名称:汤原县汤旺朝鲜族乡人民政府
责任人:王永军
8.项目基础建设承建单位名称:黑龙江展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责任人:唐琳琳
监督电话:0454-7638000
电子邮箱:tytangwang@163.com
通讯地址:汤原县汤旺朝鲜族乡人民政府
监督责任人:王永军
汤旺朝鲜族乡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0日
监审:王永军
审核:柳成日
编辑:鹿明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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