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整合资金项目的管理,规范项目的实施流程,规范整合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高效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汤原县汤旺乡金星村木耳大棚建设项目
2.工程地点:汤原县汤旺乡金星村
3.工期:本工程起止时间2026年8月至2026年11月。
4.工程质量: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二、建设内容
1.项目建设地点:汤旺乡金星村
2.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新建钢结构大棚8栋,每栋规格是45米*12米,总面积4320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水、电力配套设施等;购置设备2台(套)。
三、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108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
四、项目建设性质
该项目属于新建。
五.项目承建单位名称:佳木斯鑫源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责任人:郭鹏
监督电话:0454—7638000
举报电话:12317
电子邮箱:tytangwang@163.com
通讯地址:汤原县汤旺乡
监督责任人:王永军
该项目落实和使用管理中,赋予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及支持项目以彰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义,以维护统一、反对分裂的意义,以改善民生、凝聚人心的意义,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以增进共同性为导向、以彰显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历史进程“融”的内涵。
汤旺朝鲜族乡人民政府
2026年8月1日
监审:王永军
审核:柳成日
编辑:鹿明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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