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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访谈

访谈主题:

《工伤保险条例》政策解读

访谈时间: 2026-05-26 16:22
访谈嘉宾:
人社局副局长张楠
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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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大家好!这里是汤原县政府网站政务访谈。今天,我们请来了县人社局副局长张楠同志,跟大家解读一下《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内容。欢迎您。

嘉宾:大家好。

主持人:局长,那么请您先给大家介绍一下,《工伤保险条例》的出台背景。

嘉宾:好的。工伤保险是重要的民生保障制度。为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用工风险、规范工伤管理工作,国家制定并持续修订《工伤保险条例》,为各地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了法规依据

主持人:可以说《条例》的出台在保障职工权益、规范用工管理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那么《条例》的总体框架是什么?

嘉宾:《条例》共分八章六十七条,主要包括总则、工伤保险基金、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监督管理、法律责任以及附则八个部分,内容体系完整、逻辑清晰,覆盖了工伤保险全流程工作。

主持人:能给我们讲一讲《条例》的主要内容吗?

嘉宾:我挑大家重点关注的内容来讲。首先明确了哪些单位和人员需要参加工伤保险,覆盖我县绝大多数用工主体。其次明确了工伤认定的范围、标准,区分了可认定工伤、视同工伤和不予认定工伤的情况。同时规定了工伤鉴定流程、不同伤残等级对应的各项补偿和福利待遇。最后也明确了基金管理、日常监管以及违规行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整体来看,条例权责分明,既保障受伤职工的权益,也让用人单位有规可依。

主持人:好的,感谢张局长的细致讲解。很多群众还想了解咱们汤原县范围内,哪些单位和职工必须参加工伤保险呢?

嘉宾:我县辖区内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必须为全体职工、雇工参保工伤保险,这是法定义务。

主持人:大家最关心工伤认定,请问哪些情况能算作工伤?

嘉宾:主要包括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受伤,患职业病,上下班途中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等。同时明确,故意犯罪、醉酒吸毒、自残自杀等情形,不予认定工伤。

主持人:最后请您再给广大用工单位和职工提几点建议。

嘉宾:希望各用工单位自觉参保缴费,规避用工风险;也提醒广大职工,主动了解工伤保险政策,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通过正规渠道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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