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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

日期:2021-06-26 08:1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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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进一步提升农村社会治理水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按照省纪委监委、省农业农村厅及市委、县委部署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查处以下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一、资金方面

重点查处截留挪用、贪污侵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或转移支付等资金;以借款、垫资、合作经营等名义,故意长期拖欠或变相占用农村集体资金;以秸杆焚烧、疫情防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支出名义,虚报套取农村集体资金;坐收坐支、大额资金白条入账、私设“小金库”;其他违规管理使用资金等问题。

二、资产方面

重点查处违规违法出售、出租、出借农村集体所有的农业基础设施,农村办公用房、厂房、库房等建筑物,农村校产校田,农用机械等固定资产;扶贫项目违规处置、闲置浪费或收益未按有关规定分红;非法侵占、无偿占有农村集体资产;其他违规管理处置资产问题。

三、资源方面

重点查处违规发包、非法占有农村机动地、帐外地、林地、山岭、草原、滩涂、水面等资源,新增地源乱收乱支;发包合同价格明显偏低、承包期限过长、逾期不缴纳承包费、提前发包预收承包费、实测面积与合同面积不符;失职渎职、滥用职权、违规决策,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农村集体资源损失;违反“四议两公开”制度,违规处置农村集体资源;其他违规管理处置资源问题。  

    监督举报电话:7628087   1394540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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