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9日,县人民政府印发了《汤原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权力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公布了《汤原县调整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按照《关于做好机构改革后市县两级权责清单集中调整规范工作的通知》(黑政转改办发〔2020〕2号)及佳木斯市《关于做好权责清单集中调整规范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调整我县行政权力事项,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一、制定的背景和意义
根据《关于做好机构改革后市县两级权责清单集中调整规范工作的通知》(黑政转改办发〔2020〕2号)及佳木斯市《关于做好权责清单集中调整规范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县政府各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有关文件对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进行调整,制定本文件。
二、《决定》的主要内容
按照《关于做好机构改革后市县两级权责清单集中调整规范工作的通知》(黑政转改办发〔2020〕2号)及佳木斯市《关于做好权责清单集中调整规范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调整汤原县行政权利事项表,发布《汤原县调整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共计299项。其中:新增42项、取消34项、变更223项。
三、《决定》的适用范围
(一)新增42项行政权力事项。各部门要做好行政权力事项的落实工作。各地要对新增的行政许可事项,优化办理流程,改进审批方式,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审批效率。
(二)取消34项行政权力事项。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行政权力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制定监管措施,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避免出现监管真空。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汤原县调整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可在汤原县政府网查询并下载。
关联文件:汤原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权力的决定
监审:
审核:
编辑:
黑公网安备 2308280200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