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8日,县人民政府印发了《汤原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权力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公布了《汤原县调整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按照《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黑政办规〔2021〕2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规〔2021〕6号)文件精神,调整我县行政权力事项,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一、制定的背景和意义
根据《《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黑政办规〔2021〕2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规〔2021〕6号)文件精神,县政府各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有关文件对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进行调整,制定本文件。
二、《决定》的主要内容
按照《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黑政办规〔2021〕2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规〔2021〕6号)文件精神,调整汤原县行政权利事项表,发布《汤原县调整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共计35项。其中:新增9项、取消6项、变更20项。
三、《决定》的适用范围
(一)新增9项行政权力事项。各部门要做好行政权力事项的落实工作。及时将新增权力事项新增至黑龙江省权责清单管理系统,对新增的行政许可事项,优化办理流程,改进审批方式,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审批效率。
(二)取消6项行政权力事项。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行政权力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制定监管措施,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避免出现监管真空。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汤原县调整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可在汤原县政府网查询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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