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原县乡镇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清单(2024年版)》(以下简称《事项清单》)已经县政府同意,并经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现对《事项清单》作政策解读。
一、制定的背景依据
为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优化基层职能配置,增强基层行政执行能力,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根据《黑龙江省委办公厅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深化能力作风建设中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黑办发〔2024〕7号)、《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关于推动向基层赋予行政权力事项的函》、《关于公布〈佳木斯市乡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佳环办发〔2024〕6号)有关要求,我县对乡镇法定行政权力事项、乡镇依法承接赋权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编制形成了《事项清单》。
二、目的意义
进一步完善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加快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县乡政府职能体系。规范乡镇行政权力运行,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推进依法行政,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三、研判过程
依据《黑龙江省委办公厅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深化能力作风建设中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黑办发〔2024〕7号)、《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关于推动向基层赋予行政权力事项的函》《关于公布〈佳木斯市乡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佳环办发〔2024〕6号)有关要求,通过征求各乡镇意见,经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同时在政府网站再次公开征求意见,形成了《汤原县乡镇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四、重点内容
《事项清单》共梳理出乡镇法定的行政权力事项77项,其中行政许可8项、行政处罚4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确认12项、行政裁决3项、行政给付8项、行政征用1项、行政检查7项、 其他行政权力30项。
五、贯彻落实要求
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对乡镇执法事项的培训指导力度,做好上下衔接,强化协调配合,提高乡镇履职行权能力,确保各项权力用得好。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落实责任主体,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规范统一的办事指南和工作流程图。
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2024年2月13日
原文:汤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汤原县乡镇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
监 审: 王 慧
审 核: 王亚斌
编 辑: 李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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