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原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
政策解读
1、为什么要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
重污染天气时PM2.5、PM10等首要污染物会通过呼吸道进入机体,容易导致心血管疾病、肺心病等疾病,引起机体免疫功能下降,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主要就是通过一系列应急减排措施,及时有效控制、减少或消除重污染天气带来的危害,更好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分级有哪些?
重污染天气预警以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为指标,以AQI>150持续小时数作为各级别预警启动的基本条件。依据空气质量预测结果,综合考虑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将预警分为3个级别,由轻到重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
(1)三级(黄色)预警:预测日AQI>200或日AQI>150持续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2)二级(橙色)预警:预测日AQI>200持续48小时或日AQI>150持续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3)一级(红色)预警:预测日AQI>200持续72小时且日AQI>300持续24小时及以上。
3、应急响应措施有哪些?
应急响应措施包括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其中,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是指依法依规对全县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面源等主要污染源采取相应减排措施,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防止重污染天气进一步恶化。
建议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
建议中小学、幼儿园停止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户外活动。
建议暂停露天比赛等户外大型活动。
建议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建议生态环境、卫生健康、教育等部门加强对重污染天气应对、健康防护等科普知识的宣传。
建议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根据情况实行员工休假或弹性工作制。
4、强制性控制措施有哪些?
(1)Ⅲ级响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应达到10%以上。可内部调整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减排比例,二者减排比例之和不应低于上述总体要求。燃煤机组和燃煤锅炉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的单位要确保重污染天气期间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可不执行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减排措施。
(2)Ⅱ级响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应达到20%以上。可内部调整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减排比例,但二者减排比例之和不应低于上述总体要求。燃煤机组和燃煤锅炉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的单位要确保重污染天气期间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可不执行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减排措施。
(3)I级响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应达到30%以上。可内部调整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减排比例,但二者减排比例之和不应低于上述总体要求。燃煤机组和燃煤锅炉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的单位要确保重污染天气期间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可不执行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减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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