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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原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关于《汤原县行政备案事项清单》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5-06-20 14:23 来源: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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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原县行政备案事项清单》(以下简称《事项清单》)已经县政府同意,并经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现对《事项清单》作政策解读。

一、制定的背景依据

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做到清单之外不得违规实施行政备案的要求,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行政备案事项清单指导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黑政办发〔2024〕49号)、《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行政备案事项清单的通知》有关要求,我县对行政备案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编制形成了《事项清单》。

二、目的意义

一是全面规范行政备案事项。实现同一行政备案事项在全省不同地区和层级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坚决防止以备案之名行许可之实。

二是规范行政机关备案行为。规范实施行政备案,对行政备案事项不得规定经行政机关审查同意,企业和群众方可从事相关特定活动,消除市场准入隐性壁垒,优化营商环境。

三是提供智能化便利化服务。行政备案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布后,统一纳入“黑龙江省权责清单标准化智能管理平台”管理,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三、研判过程

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行政备案事项清单指导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黑政办发〔2024〕49号)《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行政备案事项清单的通知》有关要求,通过征求各部门、乡镇意见,形成了《汤原县行政备案事项清单》。

四、主要内容

《汤原县行政备案事项清单》共梳理出法定的行政备案事项216项,涉及26个行业主管部门、10个乡镇,其中涉及县级权限事项215项(256子项),乡镇权限事项1项。

五、贯彻落实要求

一、各乡镇、各部门对照《备案清单》规范实施行政备案,不得擅自增设备案条件。对行政备案事项不得规定经行政机关审查同意,企业和群众方可从事相关特定活动。

二、各乡镇、各部门要强化行政备案事项全过程管理,按照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对列入《备案清单》的事项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履行监管职责,坚决杜绝“以备案代监管”“不备案不监管”问题,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各乡镇、各部门要坚持便民利企的办事原则,积极创新行政备案改革举措,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原文:http://www.tangyuan.gov.cn/tyx/c101904/202506/c04_26537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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