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原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汤原县自然资源执法监察网格化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为健全完善自然资源执法监察管理机制,明确各级政府、部门、村委会和使用权人在自然资源监管工作中的职责,落实好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及时有效制止和查处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县政府决定正式印发《汤原县自然资源执法监察网格化管理办法》。
为使社会了解我县《自然资源执法监察网格化管理办法》的内容,现就各界关心的一些政策问题解读如下:
一、制定依据
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制定。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广泛宣传,对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驻汤单位和村庄及土地使用权人进行告知、宣传,做到自然资源监管早发现、早制止,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把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网格责任。全县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实行党政同责,党委、政府负责组织、指导、检查、督导全县自然资源执法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各乡(镇)政府、农场、森工和各相关部门承担本辖区内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任务。农场管理区、森工经营所、各林场、农牧山场和村委会负责对本辖区内有关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巡查排查
二是明确网格运行。通过督导、巡查、查处、反馈、监督、评价,网格责任人员要对辖区内自然资源保护情况定期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破坏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及时向上级网格进行报告,按时上报自然资源巡查情况。县自然资源执法监察网格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辖区内的违法破坏耕地等违法行为。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导,督促整改落实。上级网格每半年对下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评价,对出现违法案件多、巡察发现少的单位和责任人及时通报。全年总评,对自然资源保护不好,造成破坏、浪费的单位,结合目标考核做出综合排名,对问题较多、排名靠后的进行约谈。
三是明确网格流程。通过违法线索来源、违法线索认定、违法行为处置,对破坏自然资源行为按照职责分工,认定违法违规事实。对于构成违法事实的,由对应的执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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