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深化“放管服”改革服务“六稳”“六保”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重点工作实施方案》(黑政办发〔2022〕1号)及《佳木斯市司法局关于在县(市)区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梳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汤原县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2022年版)》予以公示。
附件:汤原县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202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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