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和<黑龙江省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黑办发〔2022〕15号)以及《关于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佳司通〔2022〕5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现将《汤原县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第二批)》共19项,《汤原县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第二批)》共85项,《汤原县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第二批)》共5项,统一公布如下。
附件:1.汤原县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第二批)
2.汤原县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第二批)
3.汤原县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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