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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汤原县人民政府2025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政策解读

日期:2025-03-14 12:32 来源:汤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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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汤原县人民政府依据《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县域实际,发布 2025 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现将政策要点解读如下:

一、明确防火期与高火险期

春季防火期:3 月 15 日至 6 月 15 日,其中 4 月 10 日至 5 月 20 日为高火险期。

秋季防火期:9 月 15 日至 11 月 15 日,其中 9 月 25 日至 10 月 31 日为高火险期。

特殊管控:高火险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严格限制林区作业活动,强化火源管控。

二、压实责任体系,强化网格化管理

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为防火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 “林长制”,构建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责任体系。

“三清单一承诺” 机制:明确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督查清单,签订包保责任承诺书,确保防火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和人头。

联防联控:建立跨区域、跨部门协作机制,林区乡镇、村屯实行网格化管理,护林员、管护员分片包干,实现 “山有人管、火有人查、责有人担”。

三、严控野外火源,严惩违规行为

禁火规定:防火期内严禁烧荒、烧秸秆、沤肥等野外用火,未经批准不得开展计划烧除。

入山管理:所有人员、车辆进入防火区需主动扫码登记,接受检查。高火险期实施封山措施,违规用火将面临个人 1000-3000 元、单位 2 万 - 5 万元罚款。

隐患排查:重点整治输配电线路、林缘农田、旅游景区等区域,清理可燃物,开设防火隔离带,落实 “五周五缘” 清患行动。

四、强化应急准备与科学处置

值班制度:实行 24 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值守,林场场长未经批准不得离岗。

应急响应:完善应急预案,组建专业救援队伍,高火险期靠前驻防,确保 “打早、打小、打了”。

火情报告:发现火情立即拨打 12119 报警,严格执行 “有火必报、报扑同步”,严禁迟报瞒报。

五、科技赋能,提升防控能力

智慧监测:推广 “防火码” 系统,利用无人机、视频监控等技术实现火情动态监测。

精准预警:建立气象、火险预警联动机制,高火险天气提前发布禁火令,必要时对输配电线路采取拉闸避险措施。

宣教育:通过媒体、入户宣传等方式普及防火知识,曝光典型案例,鼓励群众举报违规行为。

六、严格督查问责

隐患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处罚。

责任追溯:因失职导致火灾的,依规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处理。

汤原县 2025 年防火命令突出 “全链条防控”,通过责任到人、源头管控、科技支撑、快速响应四大抓手,筑牢森林草原 “防火墙”。特别是针对高火险期的分级管控、输配电设施隐患整治、应急队伍靠前驻防等创新举措,体现了 “预防为主、防灭结合” 的工作理念。防火期内,全体公民需严格遵守禁火规定,积极配合检查,共同维护生态安全。发现火情及时报警,严禁谎报或隐瞒不报。


      原文链接:汤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汤原县人民政府2025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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