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0000000/2026001462
  • 汤原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的决定
  • 汤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汤政规〔2022〕2号
  • 2022-06-08
  • 2022-06-13
  • 2022-06-08

汤原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2-06-13 10:13 来源:汤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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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服务效能,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基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行政许可权工作的决定》(黑政发〔2021〕3号)和《关于做好全省重点镇确权的通知》(佳转改办法〔2021〕1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2022年3月16日汤原县第十八届3次政府常务会议决定,调整了权力清单106项。其中,取消44项,新增62项。调整后形成《汤原县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权力清单》,权力清单共计91项。其中,乡镇行政权力事项48项,县级政府赋予乡镇行政权力事项43项。同时,公布乡镇人民政府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共计27项。


汤原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8日            





附件1. 汤原县乡镇人民政府权力调整清单.xlsx


附件3. 汤原县乡镇人民政府公共服务清单.xlsx


附件2. 汤原县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权力清单.xlsx

    

关于《汤原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的决定》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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