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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汤原县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第一批 “四张清单”的公示

日期:2022-06-23 15:0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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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营商环境评价体系><黑龙江省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黑办发〔202215号)以及《关于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佳司通20225)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21县直行政执法机关在参照省、市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的清单基础上,根据法定职责梳理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建立健全了四张清单制度现将《汤原县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第一批)》共723项,《汤原县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第一批)》共1026项,《汤原县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第一批)》共493项,《汤原县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第一批)》共10项,统一公布如下。

    


    附件:1.汤原县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第一批)

2.汤原县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第一批)

3.汤原县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第一批)

                     4.汤原县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第一批) 


汤原县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第一批).docx

汤原县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第一批).docx

汤原县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第一批).docx

汤原县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第一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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